close
都說養兒防老
但臨海一個兒子做法
卻著實讓人心寒
騙大字不識幾個的父母
簽瞭“賣房協議”
收瞭80萬元賣房款後玩失蹤
現在父母被人傢告瞭,淚灑法庭
兒子七年前賣房收瞭80萬現金
事情還得從7年前說起,2010年2月9日,臨海市民洪先生,從李某某手裡購買瞭,位於臨海市一小區的一間三層套房及底層店面一間半,價款為80萬元。
洪先生和李某某簽訂瞭《房屋買賣協議》,李某某的爸媽也簽瞭字。當日,洪先生一次性付清瞭購房款,李某兒童雞精推薦某則出具瞭一張收條。
由於產權問題,房屋拖延瞭幾年沒有過戶。近幾年,房屋終於可以過戶瞭,洪先生多次與李某某聯系,希望協助辦理過戶手續,然而對方一直拒絕協助辦理。
無奈的洪先生,將李某某一傢三口,告上瞭法院,請求雞精推薦法院依法確認雙方的《房屋買賣協議》合法有效。
父親淚灑法庭:以為簽的是“借款合同”
開庭時,被告李某某並沒有出現,隻有他年逾六旬的父母出現在法庭上。
李父李老漢稱,李某某是自己的獨子。當時,他拿著一份“借款合同”讓他和老伴簽字,說自己在外做生意,急需周轉資金向朋友借款。自己與老伴均不識字,出於對兒子的信任,兩人都在合同上簽瞭字。
老人是自己一直不知道,這個所謂的“借款合同”,實際上竟是一份房屋買賣合同。80萬款項已經被李某某獨吞,人也是好幾年不見瞭蹤影。
法庭上,李老漢一直無法克制住自己的情緒,眼淚不斷的往下流。他認為這是重大誤解簽定的合同,合同不應成立。他不願意將房子轉給洪先生,表示願意在今後不確定的時間裡,慢慢償還這80萬。
法院判定合同有效
洪先生在得知真相後表示,鑒於該房產當時買入價相對便宜,如果李某某願意轉讓房子的話,自己願意按市場價再補貼一部分差價給李老漢。如果李老漢堅持不願意轉讓房產的話,希望對方將自己已經支付的80萬購房款,一次性歸還。
法院審理
李老漢辯稱在《房屋買賣協議》上簽字,是因為誤認為是借款之用,並非賣房的抗辯理由,且其也未提供相應證據予以證明,故不予采信。原、被告雙方簽訂的《房屋買賣協議》合法有效,法院予以支持。
滴雞精推薦推薦滴雞精
本文來源: 臺州晚報
責任編輯:谷瑩_NN6577
懷孕滴雞精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